黄志文 党组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和机构编制工作。
胡好民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财政、重点工程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治理经济环境、法制、督查、应急管理、税务、物价、金融、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统计、以工代赈、军事、保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老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行政学校,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经研室、住房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治理办、法制办、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金融、保险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以工代赈办、汝城钨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政务服务中心、老龄办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
李 奕 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交通、公路、信息化、商务、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市场管理、民族宗教、驻长办、粮食、供销、烟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交通质安监站、交通运管所、农村公路管理站、郴汽集团汝城分公司、邮政局、线路分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商业行管办、酒管办、旅游外事侨务局、台办、温泉旅游景区管委会、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场管理中心、民宗局、驻长办、粮食局、供销联社、烟草专卖局等单位。
联系团县委。
李志方 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分管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经济开发、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物资、轻工行管、盐业、石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消防、人民防空、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汝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资行管办、轻工行管办、盐业公司、中石化汝城支公司、综治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消防大队、人防办、武警中队、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
钟玉龙 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小城镇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房产管理、国土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开发办、自来水公司、城乡规划局、城管局、爱卫办、房产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许志文 副县长 协助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科技、体育、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人口计生委、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电局、科技局、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
联系县妇联、残联、卫生协会、红十字会、文联、科协、计生协会。
黄天帆 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分管农村、农业、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民政、林业、森林防火、绿化、林权纠纷、水利、防汛抗旱、气象、移民、扶贫、农机、畜牧、电力、电网、农经、减负、能源、蔬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办、农业局、农科所、农产办(乡镇企业局)、民政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森防办、大坪林场、益将林场、暖水林场、林科所、园艺场、水利局、龙虎洞水库、文明水库、气象局、移民局、扶贫办、农机局、畜牧水产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农经局(减负办)、能源办、蔬菜办等单位。
杨保成 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分管农业开发、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开办、档案局、史志办等单位。
吴志华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协助胡好民同志工作,重点协助为民办实事和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欧永古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县城建开发办主任 负责县城建开发办工作。
欧惠祥 党组成员 协助黄天帆同志工作,重点协助抓扶贫工作。
罗光流 党组成员 协助李奕同志抓交通工作。
钟祖欢 党组成员 协助胡好民同志抓督查工作。
谭纯明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协助钟玉龙同志工作。
何小毛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协助李志方同志抓维稳、信访工作。
何玉兰 党组成员、汝城钨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主任 负责汝城钨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
欧小茂 党组成员、汝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负责汝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分管三江口工业园区、三星工业园区。
钟晓星 党组成员、汝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协助抓汝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分管三江口工业园区、三星工业园区党委工作。
郭秀贵 党组成员、汝城地热农用研究所所长、温泉旅游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负责温泉旅游景区工作,分管汝城地热农用研究所、温泉旅游景区(含热水温泉景区、罗泉温泉景区)。
朱剑辉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协助李志方同志抓安全生产、矿业秩序整治、矿产资源整合、工业工作,兼任县矿管大队大队长。
祝红飞 党组成员、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负责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
黄礼彬 党组成员、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 分管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工作,协助钟玉龙同志抓三创工作。
刘晓青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协助许志文同志工作。重点协助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李乐清 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全面工作。
吕兴萍 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 负责县监察局工作,协助分管治理经济环境、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