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三)无残疾、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四)声乐、舞蹈、戏剧表演专业,以及有文艺专长,热爱文化事业,热爱舞台表演艺术的其他专业毕业人员;
(五)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1999年3月15日出生);女性身高要求1.58米,男性身高要求1.68米;
(六)警校、体育专业、艺术院校毕业人员和部队退伍人员,以及取得相关文艺专业资格的人员可适当加分。
下列人员不得聘为工作人员:
(一)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二)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工股(联系电话:8226083、8223741);
3、资料要求: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填写《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由其他人携带相关证件代理报名。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为结构性面谈,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会议室。
4、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下午15:00—18:00
5、面试地点:县文化馆三楼排练厅
四、考察要求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用
在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试用期限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六、待遇
除投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外,每月工资1800元。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其他福利待遇按本局当年度的《岗位责任制》执行。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3月15日
附:汝城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