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关红军长征与汝城的故事和文物的通知

    2016年10月21日,中央召开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引述了红军长征时发生在汝城文明沙洲村的“半条被子”的故事。对此,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长征精神,走好新时期的长征路。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开幕式在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举行,这对促进我县乃至全市、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16年12月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汝城沙洲红色旅游景区红色文化挖掘工作座谈会,要求进一步挖掘汝城红色文化,为节会提供更加丰富的红色史料。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征集有关红军长征与汝城的故事和文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主要是挖掘、收集、整理有关红军长征与汝城的故事,以及自红军长征经过汝城以来发生的守护红色文物、文献、红色史料、战场遗址、红军墓地等的感人事迹;征集红军遗留的珍贵文物、文献、红色史料。

二、征集时间
1.有关红军长征与汝城的故事征集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2.红军遗留的文物征集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 6月30日止。

三、征集任务
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征集2篇以上有关红军长征与汝城的故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活动,提供征集线索,撰写征文稿件,对采用的征文稿件,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稿酬;对有效的文物征集线索,县文物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文物进行鉴定,并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资金。

四、工作要求
1.要广泛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要通过手机报发布征集广告,开辟征集动态的专栏;县广播电视台要利用广电传媒,播放征集广告。要加强新发现的人物和红色历史故事的新闻采编。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征集活动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提供征集线索。各乡镇要把此次征集活动宣传发动到村组。
2.要强化征集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安排专人和适当经费,保证征集人员集中精力,圆满完成征集任务。
3.要开展走访活动。征集工作人员要广泛搜集征集线索,要深入基层走访知悉红军长征情况的老同志,特别是见证过红军长征的老同志。要认真做好采访笔记、采访录音、拍摄采访照片或视频。发现文物线索要主动告知县文物管理所。
4.要精心撰写稿件。征集工作人员要在采访后及时整理采访资料,精心撰写稿件,形成高质量的文字材料。

五、有关事项
(一)征集稿件的格式(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为方便征集、整理、编纂,各乡镇、各单位在撰写稿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口述人、撰稿人(整理人)的认定,红色历史故事的讲述人为口述人,撰写文字材料人为撰稿人或整理人。
2.力求每份征集文稿有图像资料,图像资料可以是采集时的现场情况,也可以是故事发生地现状图像,还可以附带红色文物实物图像等。
3.口述人、撰稿人(或整理人)及对征集红色历史故事有影响的证明人要签字,写明联系电话,并签写征集日期。
(三)联系方式
1.红军长征与汝城故事征集联系单位:县史志办(县行政中心B栋一楼117室);联系人:何艳云;联系电话:0735—8268536,13787751159;电子邮箱:rcszb928@sina.com。
2.红军遗留的文物征集联系单位: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设濂溪书院内);联系人:何志军;联系电话:0735—8224077,13549579309;电子邮箱:809546208qq.com。
 

附件
红军长征与汝城故事征集稿件
 
X X X X X(标题,二号黑体)
 
单位:XXXX  姓名:XXXX  联系电话:XXXX  联系地址:(口述人)
单位:XXXX  姓名:XXXX  联系电话:XXXX  联系地址:(或文稿整理人)
(  年  月  日)(楷体三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正文,仿宋三号)
 
附件:XXXXXXXXXXXXXXXX(相关图片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