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推行电费结算方式改革,我公司将从2016年5月份开始对全县各类用电客户实行“先缴费后用电”的电费预控管理机制,现将实施办法和操作步骤通知如下:
1、 请各客户先存一定量的预缴电费到自己的账户上,用电过程中供电系统将实时计算电费余额,当实时电费余额低于20元时,会发送预警短信到用户的手机号码上。
2、 当实时电费余额为0时,供电系统将自动断电,客户补存预缴电费后,供电系统会自动判断并恢复送电。
3、 客户的联系号码如果有变动(或登记不准确),为确保及时收到用户信息,请到当地电力营业厅申请变更。
4、 如果需要终止用电,客户可带自己有效证件到电力营业厅办理销户手续,完成电费余额的核退。
5、 在实行电费预付费系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短信等情况,但不会影响您的正常用电和缴费。
6、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供电营业所,咨询电话:8225971。
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