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谁代表承包方对登记信息进行签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家庭承包方式的签字确认由承包方代表进行。其他承包方式的签字确认由承包方单位代表或个人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中对承包方代表的确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和婚姻、户籍登记或证明资料为基础。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人;

    b)未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c)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确认的,为现有农户中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