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公车改革处置车辆第四批(第二次网络竟价)拍卖公告

    受汝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9日在汝城县资产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rcpmw.cn),以网络竟价方式公开处置汝城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四批车辆(具体详情见拍品目录)。
    一、拍卖标的:猎豹、大众、桑塔纳、五菱宏光、捷达共31辆。
    二、拍卖时间:2017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汝城县资产资源交易网。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1万元/辆),报废打包车辆5万元,报名资料费(100元/份),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企业法人报名须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存账户(户名: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90102130010926346012;开户行:汝城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报名地址:汝城县滨河西路18号(乡镇企业局旁)
    咨询电话:8225346(办公室)
    五、标的展示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17时
    展示地点:汝城县君莲大酒店室外停车场、三星工业园中湘钨业院内(警车)、县庐阳汽车修理厂(县六中十字路口往水口方向)  
    六、交易说明:
    1、车辆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完成过户后凭过户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易税发票等)到我公司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我公司将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按报名时填写的账号自动退还。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五天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费用。
    3、竞买时年检已到期,并且因车辆现状车辆管理部门确认无法年检的,及发动机号、车架号不清楚等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情况,买受人凭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单可申请退车,但拍卖佣金、拍品展示费及自行维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车辆移交及过户要求:
    1、车辆以实物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车辆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车辆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车辆状况、环保标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及材料等)。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办理退车)。
    3、本次车辆拍卖,买受人自行负责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交易双方全部税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含补办材料)、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品展示费、过户保证金(1万元/辆)后,我公司将车辆及随车材料移交给买受人。车辆必须在1个月内过户完毕,过户完毕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后须尽快到停车场提车,并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完成过户登记。否则,本公司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标的物总值每日5‰计收违约金。过户期间车辆如发生责任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车辆有关的资料以委托人提交的档案为准,车辆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对所需车辆进行认真了解、查看。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辆有过改装或瑕疵、有过事故为理由要求退车退款。委托人及我公司对本次拍卖车辆瑕疵不承担任何改装或瑕疵担保责任。
    7、拍卖车辆的号牌不在拍卖范围之内,过户时由车管部门收回,买受人过户时需重新上牌。
    8、对于以拟报废车辆名义拍卖的车辆,成交后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交具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凭商务部报废车辆回收证明退还过户保证金。
    八、拍卖公告刊登媒体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汝城县新闻网,汝城县手机报。
   
                                     
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汝城县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第四批拍卖清单(第二次网络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