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5月14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八巡察组、中共汝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不严格,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不力,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四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有差距,“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淡化,监督责任虚化,财务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不规范,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在巡察反馈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要树立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巡察整改情况要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