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汝城县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5月31日,中共汝城县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了相关单位反馈会。


 
  根据市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5月14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八巡察组、中共汝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不严格,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不力,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四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有差距,“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淡化,监督责任虚化,财务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不规范,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在巡察反馈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要树立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巡察整改情况要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