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完成排污费征收数据移交
近日,我县完成排污费征收数据第2阶段移交工作,县环保局将2017年度排污费征收相关数据向地税局移交。本次共移交40家污染源数据,移交内容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及排放许可限值、废水污染物及排放许可限值等数据。据悉,我县自《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实施以来,共累计对全县辖区内200余家排污单位征收了排污费,征收金额从2012年至2017年底就已累计达到366.08万元,为切实做好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工作,县财政、地税、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了费改税调研、完善应税企业信息和进行数据的成功移交等大量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