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创先发〔2010〕22号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群众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机关、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党组(党委),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群众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典型引导,扩大群众参与,营造活动氛围,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创先争优,充分发扬民主,突出人民群众从自己身边发现典型、推荐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的特点,动员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推举一大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推荐和大张旗鼓的宣传,弘扬正气、树立形象,进一步浓厚创先争优活动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推荐方式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采取个人推荐、联名推荐等方式,向各级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推举自己熟悉的、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可以信函推荐、电话推荐、电子邮件推荐,或到活动办公室推荐。推荐人应署实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了解的情况,如实介绍自己所推荐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集体名义向上一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推举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三、推荐标准
“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思想品行、能力作风和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努力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工作业绩深得群众赞誉。
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活动安排
1、发布公告。2010年8月,向全社会发布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公告。
2、广泛推荐。各市(州)、县(市、区)及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在本地本系统进行深入宣传,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根据日常了解的情况,踊跃推举自己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各地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层层确定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地点、电话、邮箱,并明确专人,认真负责地接受本地本系统的群众推荐。
3、宣传报道。要把典型宣传贯穿“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全过程。各地各系统对群众推荐的事迹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要迅速组织核实,挖掘整理先进事迹,通过人物通讯、群众来信、采访手记等生动丰富的形式,组织当地各类媒体开辟“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专题栏目,及时进行宣传推介。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红网、红星网等省内主要媒体和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上统一开辟“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各系统群众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对群众推荐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地各媒体也要加大宣传力度。
4、公众评选。2011年底,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省各地群众推荐的对象中,组织遴选“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00名,在湖南日报、红网、红星网等省内主要媒体公布先进事迹简介,并通过湖南日报刊发推荐票,通过红网、红星网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开通手机短信平台,接受群众投票评选。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以群众投票评选情况为重要参考,并组织考察核实,最终确定全省“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30名,授予荣誉称号,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全省各级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把群众推荐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安排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县(市、区)作为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具体的关键层级,要切实组织好“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省、市(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指导,促进各地各系统群众推荐活动平衡有序开展。
3、各市州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本地区群众推荐、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后),并上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