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阳镇与各村责任人签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状

   为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日,卢阳镇党委书记、镇长与全镇29个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签订了2015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了具体要求,把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党政一把手对该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农经站工作人员具体抓;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无违规集资摊派行为,财政奖补工作符合政策规定;将追究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制”。
   此举有利于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